如果有私募基金合同里写到:争取3-5年的预期年复合收益率达15%-25%,算不算违规向投资者承诺收益?
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布的《纪律处分决定书》给出了答案:算!而且要受到处罚。
争取收益率达到xx,也属于承诺收益
2月24日,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布了《纪律处分决定书》(下称《决定书》)。《决定书》显示,福建豪山管理的“豪山-臻国价值发现私募基金”在产品募集说明书和基金合同中以宣传“年预期复合收益率”的方式向投资者承诺收益,协会拟对福建豪山采取“暂停受理私募基金备案六个月”的纪律处分措施。
那么基金合同里到底是如何承诺的呢?
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募集说明书均载明:“基金经理将自身的所有资产、未来绝大多数分红都投入该基金,争取3-5年的预期年复合收益率达15%-25%,争取未来60年的年预期复合收益率超过15%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