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家印被证监会处罚 资料图
多位律师表示,此次证监会的处罚,不会影响对许家印刑事责任的追究。
文|《中国企业家》记者 李艳艳
编辑|姚赟
头图来源|中企图库
两年,营收,虚增5641亿元;利润,虚增920亿元。
一封来自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(下称《事先告知书》),将恒大地产的债务“洋葱”层层剥开。3月18日晚间,恒大地产公告披露了该“告知书”的具体内容。
值得注意的是,公告中提到,许家印授意其他人员虚增恒大地产年报业绩,手段特别恶劣,情节特别严重,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,同时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、指使实施上述违法行为。
结合三项涉嫌违法事实,证监会对许家印及多位恒大高管作出处罚。其中,责令恒大地产改正,给予警告,并处以417500万元的罚款;对许家印给予警告,并处以4700万元的罚款;对夏海钧给予警告,并处以1500万元的罚款。同时,许家印和夏海钧都拟被终身禁入证券市场。
恒大收到证监会的处罚和市场禁入公告 来源:公告截图
与中国恒大的万亿负债和6000多亿元虚增收入相比,41.75亿元处罚数额似乎也不那么“巨大”了。而今,旧债还未偿完,罚款又在弦上。外界普遍关注这些钱款的清偿顺序问题,尤其是,恒大地产和许家印此次面临的罚款,是否会影响其他债权人的债务清偿?
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告诉《中国企业家》,在清偿顺序方面,一般是补偿性债权优先于惩罚性债权,“这意味着,恒大地产和许家印所面临的罚款,在债务清偿顺序中劣后于其他普通债权。也就是说,恒大地产和许家印的债权人(如购房者和其他借款人)在清偿时享有优先权。”
“首先还是要保护购房者利益。”北京市京师(深圳)律师事务所赵飞对《中国企业家》表示,根据《企业破产法》规定,支付了优先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,依次为职工债权、社会保险费用及税款、普通债权等,“对于行政或司法罚款以及财产刑等,它们的清偿顺序位于普通金钱债权之后。”
多位律师表示,此次证监会的处罚,不会影响对许家印刑事责任的追究。
3月19日,公告发布第二天,“许家印被限制高消费”的新闻传出。天眼查APP显示,3月18日,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,许家印及中国恒大新增一则限制消费令,涉及借款合同纠纷案件,申请人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。
两年,虚增营收5641亿元,虚增利润920.11亿元